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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关于公布第四届专项规划与环境艺术委员会第1次会议审议意见的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8-08-03 08:27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关于公布第四届专项规划与环境艺术委员会第1次会议审议意见的公告

东规委告[2018]7号

依据《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和《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专项规划与环境艺术委员会于7月12日召开第1次会议,审议《“石龙造船厂旧址”历史建筑保护价值论证专题报告》等8个规划草案并由专项规划与环境艺术委员会赖健伟主任委员正式签发,现按规定予以公告:

市专项委员会审议意见表(8项)

(2018年7月12日)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组织编制

单位

项目规模

审议结果

1

“石龙造船厂旧址”历史建筑保护价值论证专题报告

历史保护规划

石龙镇政府

审议通过。

2

塘尾古村周边地区整体保护与风貌控制规划

历史保护规划

市名城办

审议通过。

3

中兴路-大西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详细规划

历史保护规划

市名城办

审议通过。

4

东莞鳒鱼洲历史地段保护规划

历史保护规划

市名城办

审议通过。

5

东莞市历史城区及周边整合策略

研究报告

市名城办

审议通过。

6

东莞市兴贤里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历史保护规划

市名城办

审议通过。

7

东莞市象塔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历史保护规划

市名城办

审议通过。

8

东莞市竹园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历史保护规划

市名城办

审议通过。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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