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简报
第 28 期
省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莅莞宣讲
11月12日下午,全市镇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在会议大厦二楼报告厅举行,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总队长李师和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吴伟强为全市镇级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国土资源法制课。
此次宣讲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国土资源部、司法部、教育部、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和中央组织部《2006—2010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及司法部“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根据省的统一安排,我市镇级干部由省宣讲团负责培训。梁国英副市长出席宣讲活动并作了动员讲话,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国土局、教育局、司法局、文广新局等市宣讲团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出席了活动,全市各镇(街道)书记、镇长(办事处主任)、纪委书记、分管国土工作的领导,国土分局正副局长以及市国土局全体副科以上干部参加了培训。宣讲活动由市委副秘书长吴才华主持。
李师总队长重点讲了四方面内容。一是国家为什么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他指出,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母,关乎社会稳定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必须在保护好资源、保障好发展、保持好稳定三个方面找到结合点,实现土地资源科学、依法、高效使用。二是土地管理涉及的法律责任。包括非法占地行为、非法批地行为、非法低价出让土地行为和非法侵占土地补偿款行为的处理措施、党纪政纪责任和刑事责任。三是省为什么要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他指出,省委省政府下定决心开展这次整治行动,是适应当前土地管理政策形势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15号令的实际行动,是地方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对基层干部的爱惜和保护。四是领导干部在土地管理上应当树立的正确意识。包括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按规划用地、不牺牲农民利益、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市场配置土地资源、法律后果和节约集约用地等七种意识。
吴伟强处长主要讲解了土地管理的六大基本制度,分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用地报批制度和土地市场制度。
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省厅办公室、省厅执法监察总队、省厅执法监察处、省厅信访处
送:市委办、市府办,市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信访局,市维稳办
发:各镇(街道)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莞市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
查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