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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打响

1021上午,市政府召开全市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决定从现在起到12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李毓全市长、梁国英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参加会议的有各镇(街)书记、镇长(区办事处主任)、分管国土工作的领导、分管城建工作的领导、城建办主任、城市综合执法分局长、国土资源分局长,松山湖、虎门港和东莞生态园的主要负责同志,市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市国土资源局副科以上干部和执法监察大队全体干部,共250多人。会议由黎达潮副秘书长主持。

会上,梁国英副市长首先传达了省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并就我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该方案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是明确了整治目标。根本目标是要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顺利通过省政府的检查验收,确保明年我市在省政府的第四次卫片检查工作中顺利过关。具体刚性目标有四个:一是全市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立案率、查处率必须达到100%,结案率必须达到90%以上;二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擅自占用耕地的违法项目,必须拆除建(构)筑物,并复耕复绿;三是对违法违规用地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既要查事,又要查人”,对违法用地典型案件必须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是2008年度全市违法用地必须比2007年度大幅下降,其中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不得超过15%

二是明确了整治范围。根据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凡属200611月以后(特别是200710月以后)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均纳入此次集中查处整治范围。重点查处整治200710月以来新发生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地区上重点查处违法违规用地面积数量较多的镇街,特别是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数量较多的镇街。类型上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违法行为。项目上重点查处技术含量低、高污染、高能耗的工业项目。层次上重点查处镇、村两级的企业违法用地。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重点民生工程、重点公共设施等项目违法用地,要依法妥善处理,抓紧完善用地手续。200811月底前,全市纳入处置范围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必须查处整改到位,确保完成既定目标,通过省政府在12月组织的检查验收。

三是明确了整治措施。本着依法依规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违法的不同情形分别做好查处整改工作:

1、对违法违规推填土但尚未实施建设的土地,应立即组织复耕复绿或将土地退回原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复耕复绿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由镇(街)政府统一组织力量复耕复绿,所需费用由违法责任者承担。

2、对违法违规占用土地新建的建(构)筑物,依法应予以拆除的,按要求予以拆除,并做好复耕复绿工作。

3、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违法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依法应予以拆除的,坚决按要求同时予以拆除,并做好复耕复绿工作。

4、对国家、省重点项目,松山湖科技产业园、虎门港和东莞生态园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和公共设施项目的未批先用行为,应以教育整改为主,责成用地单位作出书面检查,经处罚后,符合规划的可依法完善用地手续。

四是明确了整治进程。1061021为动员部署阶段,今天召开的全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动员大会,标志全市查处整治行动正式铺开。10221130为全面处置阶段,各镇(街)政府严格按照“一地一策”的处理要求,组织好依法拆除和复耕复绿工作,并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现场督导。1211220为检查验收阶段,市委市政府将组成联合检查验收小组对各镇(街)查处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会上,长安、常平2镇镇长作为代表作了表态发言。他们表示要坚定决心,以铁的手腕,坚决遏止违法违规用地的高发势头,扎实推进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不拖全市后腿。

李毓全市长在会上指出,当前我市土地管理形势十分严峻,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醒。首先,我市可用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而国家土地管理政策越来越严厉。近年来国家严把土地闸门,先后出台一系列严厉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今年61日正式实施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规定,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必须对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领导人员给予处分,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尽管近年来我市新增违法违规用地呈下降趋势,但违法用地行为仍然屡禁不止。李毓全市长要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从严治乱,彻底查处整治,全力遏制我市违法违规用地的高发态势。要必须充分认识到,违法违规用地的大量存在,虽然能带来短期的经济繁荣,但必然导致土地资源的低效利用,必然导致各项规划的难以执行,不能充分发挥土地的最大效益。现在把所剩无几的土地让给违法违规建筑,优质项目反而无地可用,将来的发展更会缺乏基础、缺乏后劲,就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李毓全市长对这次查处整治行动提出了五点要求:

1、明确目标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总体目标上要实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顺利通过省政府的检查验收;二是确保我市在省政府的第四次卫片检查工作中顺利过关。具体行动上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做好一批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拆除工作,据估算,我市可能要拆除的违法违规用地建筑面积达100万平方米;二是做好违法违规用地的复耕复绿工作,已推填土但尚未实施建设的必须立即复耕复绿,已存在建(构)筑物的必须依法拆除进行复耕复绿。时间要求上要明确两个时限:对200710月以来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整改;对200611月至200710月省第三次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整改。

2、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强大合力。一要加强领导。市决定成立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国英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国土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镇街必须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书记、镇长要亲抓亲管,分别担任本地区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亲临一线,现场指挥。二要加强协调。这次行动的成员单位包括纪检监察、公安、国土、建设、综合执法、城建规划、农业、林业、法制、司法等部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三要加强督导。国土部门要成立专门的督导机构,通过包片、包镇的方式,确保每个镇街都有专人督导。各镇街每周五必须上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一要向各镇街通报进展情况,每半个月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各镇街上报的进展情况和统计数据,须经国土分局和镇街领导审核,经市国土局督导组确认,严禁弄虚作假。

3、严格责任追究,保持高压态势。要圆满完成这次查处整治任务,必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形成巨大威慑作用。这次查处整治行动实行属地负责,镇街主要领导对辖区内的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负总责,凡是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整改效果不理想、整改任务不能完成,拖全市后腿,导致全市未能通过省政府检查验收的镇街,市委市政府将对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采取组织措施,严肃追究行政和党纪责任。对违法违规用地责任人,凡是主动拆除和复耕复绿的,从宽处理;凡是拒不拆除、不配合完成复耕复绿的,作为典型案件从严查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强化源头监管,避免再欠新账。要实现第四次卫片检查顺利过关的目标,除了对现有违法违规用地实施集中整治,减少违法违规存量以外,还必须从严监管,严格执法,使新增违法违规用地降到最低程度。对今后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不搞以罚代法,以纪代刑,要严格按照15号令追究各镇街的属地责任。国土部门要切实加大日常监察力度,及时了解掌握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发现新的违法违规用地,要及时警示镇街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行为严重的镇街,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规划、建设、水利、交通和环保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建设许可,电力和市政公用企业不得通电、通水、通气,国土部门不得受理土地登记申请,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公安部门不得给予办理消防许可证,税务部门不得给予税务登记。对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农用地设立企业的,工商部门不得登记。

5、抓好宣传维稳,保障大局安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在整治行动期间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播放宣传片、进行现场警示等多种形式震慑心存侥幸者,使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还要增强政治敏感度,深入细致地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把查处整治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不因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导致社会不稳定或出现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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