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PM200803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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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起叫价
(万元) |
叫价
增幅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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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4 |
松山湖
富民大道
西侧 |
136151 |
商住 |
70 |
≤2.8 |
≤40% |
49000 |
200 |
5000 |
1、①20081004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②已完善有关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手续,按土地现状出让。③该地块由A、B两宗地组成,A宗地面积为109963平方米,B宗地面积为26188平方米,两宗地进行捆绑出让。
2、松山湖管委会承诺:①同意成交后3个月内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②如逾期交付使用造成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发的,自逾期之日起,松山湖管委会每日按竞得人已支付地价款的1‰补偿竞得人。
3、规划建设要求:①建设工期为3年。②竞得人须按200732003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③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 1 月 18 日至2008年 3 月 4 日,到市土地交易中心第7、8号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 1 月 30 日至2008年 3 月 4 日,到市土地交易中心市场部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 3 月 4 日 17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 3 月 5 日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08 年 3 月 6 日 10 时在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保证金及成交地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2、20081004地块地价付款期为3个月,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所有地价款。(同时须缴齐交易手续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二楼
2、联系电话:22499678,22489188-273
3、联 系 人:张先生 刘小姐
4、竞买保证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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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500041316409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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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
开户行:东莞市商业银行中心区支行 |
联系人:张生、刘小姐
咨询专线:22499678,22489188-273
特此公告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