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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GP200821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

位置

用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起始价

(万元)

报价

增幅

(万元)

2008G027

凤岗镇

雁田村

132862

酒店及

配套设施综合

50

≤3.5

≤45%

17200

200

  1、2008G027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路、通水和通电,土地尚未平整,按土地现状出让。

  2、2008G027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

  3、凤岗镇人民政府承诺:①同意成交后5个月内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②如逾期交付使用造成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发的,自逾期之日起,凤岗镇人民政府每日按竞得人已支付地价款的1 ‰补偿竞得人。

  4、2008G027地块的规划建设要求:①竞得人须按2007-19-011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②该地块须按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的五星级酒店标准进行开发建设酒店。③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使用后1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工期为2年,该酒店项目须在2011年7月(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通过建筑质量验收并开始营业。

  二、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申请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应在东莞市内拥有其控股的、正在营业的五星级酒店。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 6 30 日至2008年 7 28 日,到市土地交易中心第7、8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 7 11 日至2008 年 7 28 日,到市土地交易中心市场部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 7 28 17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 7 29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08年 7 15 9 时至2008年 7 30 15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买保证金及成交地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3、2008G027地块成交地价付款期为5个月,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月内付清成交价款。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契税、耕地占用税及交易服务费等的费用。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二楼

  2、联系电话:22499678,22489188-273

  3、联 系 人:张先生 刘小姐

  4、竞买保证金帐户:

帐 号:

500041316409016

户名: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开户行:东莞银行中心区支行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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