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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GP200818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

位置

用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起始价

(万元)

报价

增幅

(万元)

2008G023

清溪镇

三星村

青湖地段

59981

商住

70

≤2.0

≤35%

12600

200

2008G024

清溪镇

三中村

金龙地段

64000

商住

70

≤2.0

≤35%

14100

200

  1、①两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土地已平整,按土地现状出让。②清溪镇人民政府在2008G024地块内临时占用约2000㎡土地搭建工棚用于镇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

  2、两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均为1500万元人民币。

  3、清溪镇人民政府承诺:①同意成交后3个月内将临时占用2008G024地块的土地全部迁拆完毕;②同意成交后3个月内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③如逾期交付使用造成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发的,自逾期之日起,清溪镇人民政府每日按竞得人已支付地价款的1‰补偿竞得人。

  4、两地块的规划建设要求:①建设工期均为3年。②竞得人须分别按2007-22-002和2007-22-003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③户型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④2008G023地块应配置9班幼儿园。⑤2008G024地块应配置10KV开关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 5 23 日至2008年 6 18 日,到市土地交易中心第7、8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 6 2 日至2008 年 6 18 日,到市土地交易中心市场部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 6 18 17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 6 19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08年 6 6 9 时至2008年 6 20 15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买保证金及成交地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3、2008G023、2008G024地块成交地价付款期均为3个月,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月内付清所有地价款。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在成交地价款付款期内另行交付契税、耕地占用税、征地管理费及交易服务费等的费用。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二楼

  2、联系电话:22499678,22489188-273

  3、联 系 人:张先生 刘小姐

  4、竞买保证金帐户:

帐 号:

500041316409016

户名: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开户行:东莞银行中心区支行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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