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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团送法到基层

——市国土法律知识宣讲团赴镇街进行村级干部普法培训

  土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只有形成依法、守法、规范和集约用地的社会共识,构筑良好的用地秩序,才能为全市产业调整升级提供用地保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文广新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市、镇(街)、村(居)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东国土资[2008]78号)要求,市宣传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宣讲团,在6月11日至6月27日期间,分成六组分赴各镇街开展了村级干部宣讲教育培训活动。

  市宣讲团由市宣传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合组建;宣讲力量主要从市国土资源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抽调,分为六个小组,局党组成员带队宣讲,把节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送到每个镇村、每个基层干部。内容包括国家土地管理基本制度及近年来的变化、东莞市土地管理的基本情况、当前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的工作重点、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知识以及违法用地典型案例,并现场进行咨询答疑。宣讲活动每个镇街安排一天,培训对象为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各村民小组长、各村(居)国土员。

  近两年,我市新增违法用地形势不容乐观,部分基层干部“铤而走险”,违法用地行为屡禁不止。当前,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已经结束,对基层干部的用地动向就必须更加关注。本次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等六部门的要求,以规范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为重点,全面提高国土资源的管治能力和保障能力为目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进行的。通过宣讲团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了基层干部的三种意识:一是法制意识。即土地的管理和利用要依法,基层干部和用地单位要守法。二是责任意识。即各镇(街)、各村组要切实担负起土地管理的共同责任,守土有责。三是大局意识。即要充分认识到国土是发展、稳定和民生问题的集中环节,事关大局;全市在国土资源管理上要有全局观念、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坚持“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护在先;服从中央、理解地方,服从在先”的指导原则。四是节约集约意识。节约集约用地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灵魂,是国家新的国土政策的重要目标。由于我市建设用地对经济增长的资源瓶颈影响日益明显,节约集约用地是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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