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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一行来莞调研闲置土地处置情况

  4月26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测绘局局长鹿心社一行来到东莞,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重点调研了解我市闲置土地处置情况。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毓全会见了鹿心社一行。

  陪同鹿心社来莞的领导有: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胡存智、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主任杨宜新,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局长束伟星、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魏莉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招玉芳、副厅长涂高坤等。

  当天下午,在副市长梁国英等的陪同下,调研组一行还深入东城新世纪星城房地产项目、市妇幼保健院项目,现场了解这两个由盘活闲置土地建设起来的项目实际操作情况。

  鹿心社高度评价了东莞的闲置地处置工作。他说,中央组织部在全国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国土资源部和东莞市都是活动的试点单位,广东省同时又是节约利用土地的试点省份。东莞在节约利用土地和盘活闲置土地方面做得不错,希望今后能够在“集约使用土地,保障科学发展”方面做出更多有益的探索,创造出可供同类地区借鉴的新经验。

  东莞探索出新路子

  “当前,东莞的建设用地已经超过了国土总面积的40%,下一步的产业转型和升级、产品调整怎么继续?”鹿心社说,就要走集约利用、节约挖潜的路子,以此来保障和支撑城市新一轮发展。

  集约和节约的措施很多,但最现实、最有效、最重要的办法就是盘活闲置用地。东莞采取的一系列手段都是十分有效的,都是非常有创新性的。这不仅为城市发展提供了新的土地,而且增强了政府对土地的调控能力,还能够化解土地纠纷。

  鹿心社赞叹道:“东莞这件事抓得准,抓得好,抓得很有成效。为其他同类地区探索出了新路子。”

  盘活土地路就在脚下

  鹿心社说:东莞这几年的土地利用成效非常显著。这几年就大致盘出了8万亩以上的土地,当然还可以再盘出来一些。所以说,土地的集约和节约大有潜力,一个地区要利用好辖区的土地,路子就在自己脚下。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胡存智表示,国家正在考虑一个新的土地利用设想,就是针对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的建设用地率较高的情况,考虑能否在土地仍然有增量的前提下,建设新的厂房,拆除旧的厂房,腾出土地用于环境的恢复和保护。

  鹿心社抛六“锦囊”

  “东莞在一个非常高的平台上,谋划新一轮的发展,要做好土地利用的规划。哪些地方要发展,哪些地方要保护,都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勾画蓝图。”鹿心社在为东莞发展抛“锦囊”时首先要求做好科学规划。

  其次是要严控增量。国外有人做过研究,当建设用地达到区域30%的时候,就要非常警惕了。再增加建设用地就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城市污染、资源紧张、人口密度已经超过了土地容量,即使经济发展再好,但已经不宜居住,一定要严控增量。

  第三是优化结构。经济转型、产业调整升级是优化土地结构的一次良好机遇,使用土地结构要日趋合理。

  第四是集约用地。东莞这个地方条件很好,寸土寸金,一寸土地也不能浪费,让它发挥最大的效益。

  第五是改善环境。应该说东莞的环境存在一些问题,怎么通过土地大的调整,来总体改善地区环境,就要保证该保的绿地保下来,该保的农保地保下来,土地利用好了,环境就可以改善。

  第六是支撑支持发展,走集约和节约利用的路子,新一轮发展的出路就找到了。

  梁国英副市长在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调研座谈会上透露

  拟建生态资源保护补偿制度

  “对落后镇村来讲,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也是政绩,要建立生态资源保护补偿制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按面积数量给予财政补贴,实施‘以工补农’、‘以占用补保护’促进协调发展,减少内耗和无序竞争。”副市长梁国英在与调研组举行的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调研座谈会上,向调研组介绍了此前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实际做法以及我市下一步处置闲置土地的工作计划。

  【清理成效】

  处置闲置土地4.34万亩

  我市历史形成的应处置闲置土地4.608万亩,截至去年底,累计处置闲置土地4.34万亩,处置率达94.2%,征收土地闲置费4.366亿余元。

  通过地块置换、协议收购或托管等方式处置闲置地,增加市镇两级政府土地储备量1.3万亩。通过采取限期开发等方式,促使1.5万亩闲置土地动工建设。

  采取地块置换、退地还耕等方式,重点处置市镇中心区域、主干道路两旁的闲置地,将近5500亩零散分散、受规划控制等影响暂不适宜开发建设的地块,按照城市区划要求,重新规划和招商,优化了城市布局。

  【亮点做法】

  低息借款鼓励地方加快处置

  ●利益促进

  市政府提供低息借款5000万元鼓励收地、闲置费收益实行市镇五五分成、允许地块申请位置调整、重新配置最高土地使用年限、优先安排经营性用地指标等,促使各镇政府加快处置工作。

  ●权利限制

  对拒不接受处置的闲置地块,市国土部门不办转让、不办出租、不办抵押;市发改、建设、金融部门分别不予立项、不予报建、不予贷款。

  ●政策逼迫

  集中公告欠缴闲置费名单、送达处置文书,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起诉行为,迫使用地单位主动接受处置。对拟采取限期开发方式的,迅速与用地单位签订保证书,重新约定开发期限,促进项目建设。

  ●处罚问责

  对逾期未缴清闲置费的,按日回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对拒不配合处置的,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强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未按时完成处置任务的镇街,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灵活处置

  对因政府或政府部门原因导致宗地闲置的,可不纳入闲置费征收范围;对已设定土地抵押登记的闲置地,可不予撤销登记,但不得续贷;对已查封的闲置地,专门函告法院在处理该宗地使用权时,应先缴交土地闲置费;对镇街下属房地产公司等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持有的闲置土地,必须缴纳闲置费。

  【下步计划】

  建立生态资源保护补偿制度

  关键词 督促

  已纳入本轮专项处置台账的闲置土地,要在2011年前全部消化利用完毕,各镇街每年消化利用闲置土地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  
  
  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未动工开发,闲置时间未满一年的,由国土部门发出《督促开发建设通知书》,并在电子监察系统中备案,进行重点盯防。

  关键词 统筹

  统筹省下达的新地建设用地指标,专门用于保障首期投资在500万美元以上的优质项目。资金不到位的投机、圈地项目一律淘汰。

  关键词 协调

  对落后镇村来讲,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也是政绩,建立生态资源保护补偿制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按面积数量给予财政补贴,实施“以工补农”、“以占用补保护”促进协调发展,减少内耗和无序竞争。

  关键词 鼓励

  鼓励企业在原批准用地规模基础上节约用地,对节余量大的企业由市政府给予税收减免或财政奖励,节余的土地由政府协议收购后重新利用。
 
  文章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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